扶绥讯 为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扶绥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资金政策专责小组,扎实开展***资金政策落实和资金筹措使用工作。截至8月底,该县共筹集扶贫开发资金12229.3万元。
强化政策落实,稳定财政投入增长。该县按照自治区关于面上扶贫县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的要求,目前已安排预算1400.67万元,其中,预算安排117.6万元、县配套“美丽广西”建设道路项目119.8万元、已投入贫困村“双高”基地年初预算资金103.27万元、县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贫困村年初预算安排1060万元,增长率达15.35%,超过政策要求标准。
盘活存量资金,重点支持扶贫开发。该县制定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拟通过清理收回存量资金,重点支持扶贫开发项目。截至8月底,共清理收回扶贫专项资金927.8万元,调整安排2013年度、2014年度结余资金259.46万元,2015年度结余资金按原项目渠道断续使用。截至8月底,累计划拨结余资金187.96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保障水平。
加大小额信贷,提升扶贫精准度。该县制定《扶绥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并筹集小额信贷风险资金500万元全额存入扶绥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发放第一批扶贫贷款8250万元,完成2016年全县预脱贫2226户贫困户放贷任务的87.69%。第二批发放任务是8280万元,预计在2016年12月底完成发放。此外,该县还按照区90%、市3%、县7%的比例,落实扶贫专项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83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安排345万元,市财政资金安排11万元,县本级安排27万元。
制定实施方案,助力易地扶贫搬迁。据统计,该县“十三五”扶贫易地搬迁2712户,人数8669人,其中贫困人口7889人,同步搬迁780人。该县制定扶贫易地搬迁实施方案,并将安置点设在东门镇和空港经济区。截至8月底,东门镇第一批易地搬迁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到位扶贫易地搬迁项目资金5915.5万元。
因地制宜,筹措产业化帮扶。今年以来,该县以生态效益为导向、以贫困户受益为目标,全面铺开扶贫产业贷款试点工作,通过结对帮扶,向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征求产业扶持项目,筹措整合产业扶贫资金,同时加大本级财政投入脱贫攻坚的产业资金额度,因地制宜地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以此激发内生动力,确保脱贫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据统计,该县有贫困户7713户,共计24973人,按每户奖补3500元计算,全县共需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699.2万元,2016年度预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779万元。(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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