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8月29日,自治区检察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办公室检查组一行三人在自治区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邓玲玲带领下,到扶绥县人民检察院检查、验收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情况。
检查组首先在该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争创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汇报会,听取该院关于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实地检查了该院的未成年人谈话室以及设立在该县龙华中学的心理健康辅导室。检查组对该院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近年来,扶绥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办理妇女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积极救助被侵害的妇女儿童,为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妇女儿童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该院分别获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检察院命名“青少年维权岗”,获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崇左市妇联命名“崇左市妇女儿童维权岗”。(李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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