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匿名群众举报:在扶绥县新宁镇南友高速路收费站附近有车辆运输非法物品。接报后,我局民警立即赶赴扶绥县新宁镇南友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运输非法物品的以下车辆:桂FK5686、桂FSH388、桂FRE998、桂FBY322、桂FM2689、桂FQ9586、桂FXP512、桂FAR166、桂FV1369车辆上装有牛排、牛肉、鸡爪等冷冻物品;桂FJ3788车辆上装有大米物品,该批货物现已被我局依法扣押,被扣押的货物无合法手续随车,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扶绥县公安局处理,逾期无人处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扶绥县公安局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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