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10月24—28日,扶绥县人民法院三名家事法官在五天内驱车三千公里,前往广东省韶关、佛山、中山、深圳四个城市的不同工厂,为扶绥县的五个外出务工者家庭成功调解了家事纠纷案。
扶绥县家事法庭近期受理的家事案件中,有四件离婚纠纷案件和一件赡养纠纷案件的被告都是在广东各工厂打工的外出务工人员。通过主办法官的多次电话联系调解,这五名被告均表示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家庭纠纷的意愿,但却因路途遥远和工期问题,不能返回扶绥县进行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被告在签收法院传票后,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法院开庭,法院可以在缺席审理后缺席判决。但在一些家事案件中如果缺席判决,不利于有效化解家庭矛盾,还有可能会造成新的矛盾。为此,扶绥县法院家事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案件处理流程,上门对被告进行调解。
扶绥县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们赶赴广东,辗转韶关、佛山、中山、深圳四个城市的不同工厂,找到了五个案件的被告人,并马不停蹄地开展相关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五件案件都分别达成了调解协议,五件家事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五件案件当事人都对法官远赴广东上门调解表示感谢。
“你们广西法官跑这么远上门为打工仔服务,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看来你们是真正地为我们办实事的!”其中一名被告的几位工友在旁边看完法官的调解过程后,感触地说出上面这番话。“是啊,我原以为不能回去开庭,可能要不到儿子的抚养权了,感谢法官的调解!”被告说。知情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质朴话语,就是对扶绥法院家事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最高评价。(谢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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