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向边防民警上交手榴弹和子弹通讯员 朱敏 摄影
本报讯(通讯员 傅茂芳)10月22日,广西边防总队崇左边防支队下冻边防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缉枪治爆”法律宣传活动时,一名村民主动坦承开荒时挖出2枚手榴弹和部分子弹,由于害怕被罚一直藏在家里,后经民警耐心解释,村民消除顾虑,将弹药交给民警。经排爆专家辨认,手榴弹弹体完整,引线完好,具有很强的杀伤力。目前,手榴弹和子弹已被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当日16时许,下冻边防派出所民警小谭和小朱在辖区龙州县下冻镇峡岗村走访时,发现村民农某看到民警后欲言又止,好像有什么事情要说。民警小朱遂走上前与农某主动攀谈起来,农某一看民警主动和自己聊天,便用试探性的口气说:“听说私藏枪支弹药要坐牢是真的吗?”民警小朱一听这话心里就有了底,趁热打铁地说道:“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是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小刘从警务工作包里拿出相关法律文书递给黎某,并重点讲解如果主动上交枪支弹药,可以视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农某一听,紧皱的眉头松开了许多,接着问道:“真是这样吗?”
民警小朱耐心地解释道:“《刑法》同时还规定,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的,只要来源清楚,没有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不追究法律责任。”听到民警肯定的答复,农某紧锁的眉头彻底松开了,如释重负地说:“一年前,我与几个老乡到村里的后山上开荒种地,无意中从土中挖出2枚手榴弹和17颗子弹,当时出于好奇,我就把它们带回了家中,后来看腻了,我就将它们藏在一间废弃的杂物房内。我想就这样长期放在家里太危险,想上交给你们又害怕处罚,真不知如何是好。刚才听了你们的解释,我终于放心了。”农某带民警到他家,将两枚手榴弹和17颗子弹交到民警手中。
为了确保安全,民警立即与龙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请求派排爆专家前来处置。经排爆专家辨认,这2枚手榴弹为军用64式木柄手榴弹,17颗子弹为54***子弹。手榴弹弹体完整,引线完好,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在排爆专家的指导下,手榴弹和子弹全部被边防民警安全转移。
为了核查手榴弹和子弹的来源,民警小谭和小朱当即在村里展开走访调查。经询问多名村民,都证实农某的讲述属实。随后,民警将手榴弹和子弹带回派出所进行拍照、登记,并对农某主动上交手榴弹的行为予以了表扬。
目前,下冻边防派出所已依法将这批手榴弹和子弹移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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