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 “太好了,法院发的这几份材料让我明明白白打官司,心里有底了,回去要好好看一看,学一学”。2月4日,当龙州县人民法院下冻人民法庭的法官将该院随案送达的“三书一卡”递到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黄某手中时,她这样对法官说道。
如何在诉讼活动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确保当事人诉讼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当事人官司打得明明白白?从2015年1月起,龙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全面实施“三书一卡”即“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随案送达工作,该工作的实施让那些诉讼知识和法律知识欠缺,或者对法院办案存在怀疑的当事人吃了“定心丸”。
“举证通知书”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制作的,明确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举证期限,证据要求,申请鉴定、申请证人作证、申请证据保全等事项,它的发放既能起到规范诉讼程序的效果,又能起到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的作用,确保当事人各项诉权的实现,开启了诉讼的“安全阀”。
“诉讼风险提醒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不符合条件、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拒不执行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慎重行使诉讼权利、使案件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便于当事人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避免因错误行使诉权而造成经济等损失。
“司法公开告知书”全方位告知当事人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文书上网公布等情况,让当事人明白司法权力将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司法文书将公开展示,消除当事人质疑司法公正的心理,打开了一扇司法“透明窗”。
“廉政监督卡”详细记载了承办具体案件的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案号等,明确规定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应遵守的各项禁止性规定以及当事人的举报途径,有力强化了司法监督,筑牢司法“防火墙”。
“三书一卡”制度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同时也增强了法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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