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偶尔与好友喝上三两杯可以增进友情,但是酒喝多了,也就容易犯错误。龙州县的两位兄弟在喝酒时与朋友发生口角,继而捅伤对方。朋友做不成了,赔偿免不了,还得蹲牢房。
2013年1月18日22时许,王某威在龙州县某纸厂宿舍内请廖某某及陆某甲、陆某乙等人饮酒,席间王某威因琐事与陆某甲、陆某乙兄弟俩发生口角。离席后,陆某乙在宿舍门口与王某威相互扭打在一起,王某威将陆某乙按倒在地上,陆某甲见状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王某威臀部捅了一刀,导致王某威骶尾部受伤、腹腔内出血并膀胱穿孔,治疗出院后,被鉴定为人身伤害九级残疾。
经检察院以及被害人起诉,龙州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陆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陆某甲、陆某乙赔偿王某威经济损失共68823.68元。
(吴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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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州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