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龙州讯 (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许志平)为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5月18日,龙州县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为全县21万农民“上保险”。
根据实施方案,该县通过“政府补一点,保险公司免一点,农民交一点”的方式有序推进此项惠民保民工程。每年40元/人的保险费按照以下比例缴纳:政府补一点,5%的保险费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即每年2元/人;25%的保险费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5年度扶贫资金中列支,即每年10元/人;保险公司免一点,57.5%保险费(即23元)由中国人寿保险龙州支公司协调上级主管部门通过降低保险费率减免,并对参保对象执行统一费率标准;农民交一点,12.5%的保险费由农民自行自愿缴费,即每年5元/人。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相关缴费方式、工作要求和机构设置。
中国人寿保险龙州支公司经理韦庆良表示,龙州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属全国首例。该项业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不矛盾,是新农合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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