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 今年以来,龙州县人民法院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让老年人安享晚年,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
该院对赡养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将调解作为赡养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各个工作环节。注重加强与各方的沟通联动,深入社区村屯,了解老人的基本家庭情况,掌握矛盾焦点。与老人的子女、亲友沟通,听取子女、亲友在对待老人赡养问题上的看法意见。与老人沟通,坚持换位思考,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人今后生活的利弊,紧紧围绕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进行调解。还与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该院对赡养案件坚持“三优先”的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就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上门回访。对赡养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该院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加强对老人子女的教育,使老人的子女充分认识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彻底消除其嫌弃老人的心理,并指导他们从经济、生活和精神三个方面照顾老人。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赡养纠纷案件15件,调解结案11件,有效地化解了家庭矛盾,依法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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