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法官,我的案子生效没几天,还没等我申请执行,你就通知我来领取赔偿款了,你们的办案效率真高啊!”8月11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何某接到龙州县人民法院法官通知,到法院领取赔偿款的电话后,他立即来该院办理领款手续,还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原来,20多天前,何某作为原告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下来,由某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该案生效后没几天,保险公司就主动将赔偿款打到法院的账户上。
近年来,龙州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交通事故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交通巡回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室,形成以交通法庭为主导,以调解工作室为平台,交警部门、法院、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全面推行规范化、便捷化、人性化服务新模式,并创新推行法官与辖区保险公司保险理赔人员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和保险理赔业务前移服务。同时,该院协调相关鉴定机构及辖区各保险公司建立《涉险涉鉴定理赔协商机制》,创新理赔全程无缝对接、诉前鉴定协调对接、信息经验交流对接,实现了案件调撤率、调解效率、自动履行率、群众满意度四个提升。
2014年以来,该院共办结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178件,其中涉保险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156件,保险公司赔偿自动履行率达100%,取得明显效果。(王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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