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讯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从重打击涉黑恶犯罪。近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凌某某等8人。
今年5月至6月期间,江州区罗白乡枯隆村枯隆屯何某某、凌某某等8人,多次以“修路”为由,在木材老板叶某某雇佣运输木头的车辆必经道路上以挖路、堆石头等方式阻拦车辆通行,并以“修路”为名胁迫叶某某给道路维修费,叶某某多次运输受阻后,被迫交给何某某、凌某某等人共10万元人民币。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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