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讯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继4月20日成功调解4起共5亿余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后,再接再厉,5月6日,又采用2+3(2名审判员,3名人民陪审员)庭审模式,当庭成功调解三起共6千万余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3年11月1日、11月14日、2014年3月25日,原告广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及凭祥分行(下称崇左分行或凭祥分行)分别与被告广西某制糖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制糖公司)、凭祥市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凭祥实业公司)、广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实业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制糖公司向崇左分行借款2000万元,凭祥实业公司、广西实业公司分别向凭祥分行借款1800、1000万元用于发放甘蔗款,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借款年基准利率为6%。
为了保证上述债权的实现,上述两家银行与广西实业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广西实业公司以其名下持有的宁明某糖业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为35000万元)在人民币11250万元、108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向两家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另外,两家银行还与宁明某糖业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宁明某糖业公司、丰浩糖业公司以其467台(套)生产设备在人民币31955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向两家银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也未能履行保证义务。
今年3月23日,崇左分行、凭祥分行诉至崇左中院,要求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原告并对保证人提供质押的股权、抵押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这又是崇左中院今年受理涉及当地制糖企业——广西糖业公司的系列纠纷案件,只是原告是不同的商业银行。
市中院民二庭从维护当地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力争调解结案。借鉴前批系列案件调解成功的经验,民二庭通过庭前调解,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情况,促成双方当事人对解决纠纷基本达成共识。
5月6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3起案件,合议庭在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广西制糖公司、凭祥实业公司、广西实业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前分期偿还原告崇左分行、凭祥分行借款本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原告并对保证人提供质押的股权、抵押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庭调解成功之后,案件主办人——庭长杨德清和副庭长韦金彪趁热打铁,赶紧制作了调解书。当天上午,双方当事人在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签收了调解书。该3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历时43天。
(黄莹莹)
新闻推荐
崇左讯 “龙州县水口镇沿山村党总支部委员陆朝元为儿女违规操办婚宴被立案审查。凭祥市凭祥镇新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樊昌彬为儿子违规操办婚宴受到党...
凭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凭祥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