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等讯 (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邬振冲)7月15日晚,天等县某部门的一辆公务车辆由于违反当地“整脏治乱”有关规定乱停乱放,被拍照送往天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核实后对驾车干部做出通报批评,并对涉事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中,“公车和干部私车乱停放扰乱交通秩序”成为该县城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6月初,天等县纪委、组织部、交警大队对公务用车和党员干部驾驶私车停放作出明文规定,凡是出现乱停乱放行为的干部,将受到全县通报,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数等处理。
“以前乱停放车辆的话,最多是交警罚款了事,但现在不是罚款的问题了,已经涉及干部的考核问题,甚至影响到干部的提拔。”天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要求群众做到的,我们干部首先要做到。”天等县纪委书记黄海光介绍,将车辆停放管理列入干部的日常“公德”的考核范围,目的就是要求干部职工以身作则,自觉带头遵规守法,带领群众逐步养成讲文明、守秩序的良好风尚,实现城区整洁畅通。
据统计,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13个单位16名干部职工被通报批评,有13名当事人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做书面检讨,两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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