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等讯(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邬振冲)“驮堪乡干部冯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收取好处费。”3月11日,天等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根据驮堪乡群众的举报信,查处收取群众危房改造资金近3万元的3条“蛀虫”。
经查,冯某在担任驮堪乡副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先后自己或伙同贤民村党支部书记马某、贤民村党总支委员龙某,向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收取每户1000至3000元的“好处费”,共收取“好处费”近3万元。据办案人员介绍,这3名干部直接向困难群众伸手要钱,不给钱不办事,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从今年1月起,该县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22件,涉及党员干部23名,清退违纪款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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