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9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黄某窜至天等县宁干乡宁干街赵某经营的米粉店内,盗走赵某人民币6500元后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刘红花农桂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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