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虽然我对她还有感情,但是她要离婚我也只能放手了。”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在宣判后,当事人农某拿到判决书时无奈地说。
赵某和农某是同村人,双方于1986年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1年9月5日,两人生育儿子农某某。1998年,赵某以外出务工为由,带着儿子离家外出,十七年间从未回家,也没有和家人有任何联系。
今年3月30日,赵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农某离婚,法院法官在送达应诉材料给农某的时候,农某告诉法官,他和赵某并非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分居,十几年来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赵某。为此,他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
4月27日,该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赵某表示,双方自生育儿子以来,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农某经常打骂她。1998年,她再也无法忍受农某的打骂,带着儿子离家出走,现在儿子已经成年,她让儿子回去和农某一起生活,同时她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农某离婚。而农某表示,他还是想和赵某复合。
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最后经过开庭审理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的赵某和农某于1986年10月17日在龙茗镇东南村断屯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赵某和农某的关系属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经法院主持调解,鉴于赵某离婚态度坚决,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准赵某和农某离婚。(梁博)
新闻推荐
天等讯 近期,自治区出台《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围绕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优服务、扩投资、促消费”等8个方面,提出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促...
天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天等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