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严明纪律紧盯“主责清单”
7月30日,天等县举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诫勉谈话会,该县县委、纪委、组织部联合对该县驮堪乡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近年来,驮堪乡由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出现了一些乡镇党员干部和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当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次诫勉谈话的对象包括该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等5位班子成员,并将结果全县通报。
这是天等县以强化责任追究为抓手,加大责任落实力度的一个例子。
7月15日下午,天等县落实“主体责任”知识测试补考考试在该县县委楼三楼举行,26名单位“一把手”因在第一次考试中成绩不合格而参加补考。天等县委书记吴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海光等领导亲自担任监考员。
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是天等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县充分利用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平台,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各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深入学习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精神,领会精神实质。今年以来,县委分4期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知识培训班,组织140个单位的党委“一把手”进行“主体责任”知识统一考试,测试内容包括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主体责任的实质和内涵、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保障等四个方面,通过测试问答,引导“一把手”加强学习,明确党委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使其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带头人”。
为明确责任分工,该县围绕“一岗双责”要求,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县委与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签订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与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签订监督责任书。同时,在县电视台、《今日天等》开设“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展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成果。
今年以来,天等县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个乡镇、5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并问责追究。同时,通过县纪委廉政谈话、纪律巡查等工作,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54人,函询4人,诫勉谈话31人,信访监督7人。严整“四风”专治“为官不为”
“40多户群众交了费用,但是土地使用权证十几年搁置不办”“承诺群众的农业项目3年没有着落”“立在路中央的电线杆10多年无法移动……”7月9日晚,天等县举行“向百姓承诺”第二期电视问政直播活动,该县环保、国土、运管、农业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走上问政台,接受群众代表的“直播问责”。
天等县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通过现场督查、现场问政问责等方式,严肃整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严格督促“慢作为”。
整治“为官不为”是天等县向“四风”亮剑的一个专项行动。该县出台了《天等县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以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等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县、乡机关单位为重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重点整治“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同时,组建干部作风整顿督查暗访组,按照“一月一查一通报”制度规定,加大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效能监察,对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作风漂浮、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有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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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底,该县共开展各类督查17次,涉及13个乡镇9个县直单位,并发出督查通报8次。
此外,针对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天等县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节日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16个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案件7件。严厉监督编牢"制度笼"
6月15日上午9时,在天等县国土局会议室,办公物资采购碰头会召开。虽然此次采购的物资不多,就是打印机、纸张、笔墨等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额也就五六千元,但是整个班子成员包括局长在内全部参加。
天等县国土局纪检组组长冼福宽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起,该局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规定局长不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凡属一般问题的由各股(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执行落实。"
这是天等县实施"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即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不直接分管)的一个缩影。
只有扎紧"制度笼",才能把好"权力关"。于是,今年2月,由天等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的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正式启动,首批试行的10个单位全部实行权力公开和调整。截至6月底,此项工作在全县132个单位铺开。
此外,借助科技对权力进行监管是该县管好干部手中"权力"的一项创新举措。天等县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情预警管理平台,将公车管理、惠民资金发放、"三公"经费监管、阳光权力运行、窗口行业行风、重点工程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评议、阳光党务、"三资"监管等工作纳入监管范畴,实现实时在线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受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督查督办,打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执纪新模式。严格执纪再掀"拍蝇"潮
今年2月至7月,天等县纪委通过发文、网站专栏公布等形式,先后通报了多起县、乡、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教育乱收费、医生收红包、强制征地拆迁、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这些为群众所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成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重点对象。
--卫生系统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标识、公示监督电话、签订廉政承诺等方式谢绝红包、吃请。截至目前,全县共签订《廉政承诺书》1784份。
--教育系统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即整治教育乱收费、整治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整治有偿家教工作,县纪委牵头组织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对三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目前,已对存在有偿家教的公职教师进行相应处理,要求21所学校的教辅材料收费工作进行整改。
--严肃查处11起群众反响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对11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有6起涉及农村道路建设、饮水工程实施中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对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截留、套取、私分、贪污等侵吞惠农低保资金、危改补助金等违纪违法案件10件,处分10人,并将所有违纪款清退给群众。
截至7月底,天等县共收到基层群众提供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7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1件,其中涉农涉民生案件13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为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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