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去年以来,天等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突出主业主责,狠抽监督执纪问责这条“马鞭子”,精耕细作“责任田”,着力在主责聚焦、重点聚焦、关键聚焦、中心聚焦即“四个聚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主责聚焦执纪监督。按照“定位准、覆盖严、针对强”的要求,该县纪委监察局从67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逐步退出了55个,各乡镇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它业务,切实解决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泛化、大包大揽等问题。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原则,采取立项监督、函询谈话、质询评议、明察暗访、现场问政等方法,多点出击,层层覆盖,结合全县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推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岗位履职承诺、公开公示工作清单等制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43次,通报批评、警示训诫46(人)次,查处干部纪律作风问题10起、不作为问题4起,党政纪处分14人。
重点聚焦纪律审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集中力量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及其他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该县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件,同比增长33%。同时,结合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持续将重心向涉农部门和乡村一线倾斜,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排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5件,查处案件20起,涉案金额达120多万元。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设了一个纪检监察室,整合县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资源成立办案工作协作区和办案谈话工作室,将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案件查办、执纪监督方面倾斜,做到人员保障,重点突出。
关键聚焦问责警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始终将落实“两个责任”放在首位,出台了《天等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了“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明确了追究党委(组)主体责任的9种情况和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7种情况,并积极推行“责任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评议”“一案双查”“约谈函询”等制度,切实把规矩立起来。对抓“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问责,真正把纪律严起来。今年以来,先后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5个单位负责同志和2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对25名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训诫。
中心聚焦队伍建设。秉承“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保持一身正气。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推行纪检监察干部阳光履职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继出台《天等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不准》《天等县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清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开设“纪检干部周一业务大讲堂”“纪检干部读书室”等,不断提升干部“读、说、写、干”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赵飞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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