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5年9月份在天等县小山乡开展公路查缉时,发现以下货物:
1、车牌号为桂FHY805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内装载有重1.38吨的大米;
2、车牌号为桂FA0049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内装载有重1.28吨的大米;
3、车牌号为桂FPP369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内装载有重1.68吨的大米;
4、车牌号为桂FVK678的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有重1.74吨的大米;
5、车牌号为粤SG6Z60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有重1.96吨的大米;
6、车牌号为桂F87770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有重1.22吨的大米;
7、车牌号为桂FRC298的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有重2.04吨的大米;
8、车牌号为桂FA0058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搭载有重1.44吨的大米;
请上述八辆货车装载的大米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天等县公安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天等县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新闻推荐
天等讯 今年以来,天等县以大力集中整治为抓手,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为媒介,以日常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行医行为。截至目前,该...
天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天等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