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为了加强节日的车辆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私自用车带来的不良影响,天等县人民法院作出规定,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传统节日期间,该院所有公用车辆统一集中在院里停放,进行统一管理,严禁节假日公车私用。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车辆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该院制定了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全院的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各业务部门如需用车,应填写用车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每天用车结束后,司机要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然后将车辆按规定的停放位置进行停放,坚决杜绝私自用车。(邓滨)
新闻推荐
天等讯 近年来,天等县不断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倾力打造成为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
天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