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6日起,天等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活动结束,该院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23件,结案标的达122.13万元,执行到位标的40.68万元,有财产案件结案率82.14%,标的到位率27.46%;提供司法救助5件,救助金额5.5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50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标的金额15.8万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敢于担当辗转各地为农民工讨薪
“谢谢法官帮我们讨回血汗钱,我代表施工队17名工人感谢你们。”
前不久,天等法院将执行到位的25756元执行款兑现给案件申请人黄某,黄某特地从南宁赶来为执行局法官赠送锦旗。
2011年7月,黄某在韦某的介绍下带领17名湖南籍民工来到天等县某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有部分劳务报酬未能兑现。经多方联系,均未能拿到被拖欠的报酬。讨薪无果后,黄某等人依法向法院起诉。
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仍未自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详细调查后,执行法官辗转该建筑公司在南宁、广州的挂靠公司进行追款,及时启动查控系统,并对建筑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冻结。经多次交涉,被执行人终于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便出现了上文开头的那一幕。
拿到工人们血汗钱的黄某露出了笑容,满意地离开了法院。融情于法“母亲节”巧执抚养费
5月8日恰逢周日,又是母亲节,天等法院执行法官利用这个特殊的节日,巧妙触动被执行人的母爱情结,顺利执结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
徐某和孙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徐,双方因感情不和已于2011年经该院调解离婚,孩子跟随父亲徐某生活,母亲孙某每月底支付抚养费。从2013年开始,长年外出务工的孙某不按时给付孩子抚养费,徐某又无法联系上她,遂于2014年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多方查找,依然没有孙某的下落。案件陷入僵局时,主办人陆法官直接找到孙某的家人,经过不懈努力,孙某的家人同意代为履行2014年的抚养费。
2015年以来,孙某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再次发生。这一次,陆法官选择在母亲节当天,电话联系远在广东打工的孙某。在谈及母子二人曾经相处的温馨场景时,电话那头的孙某泣不成声。
“我们都知道你很疼孩子,于情于理于法,你不给付抚养费的做法都是说不过去的。”陆法官继续说道。
“有哪个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我有我的难处,但该给孩子的钱我会按时给。”孙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即表示愿意自动履行。第二天,徐某收到了孙某的银行转账。刚柔并济凌晨强制拆除围墙5月10日凌晨,天刚蒙蒙亮,天等法院执行局干警便驱车30多公里来到该县进远乡某村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莫某、凌某是亲戚关系,又是老邻居,多年来相处得一直很和谐。两年前,因菜地占用通道问题产生纠纷,两户关系开始变得异常紧张。经村委及乡政府调解,两户达成协议,由莫某、凌某从菜地西角起空出1.5米留作通道,以连接通往村外的公路。该协议已履行完毕,通道已铺上水泥混凝土,但莫某、凌某反悔,将通道混凝土清除,重新种上菜,并用砖头砌成矮围墙把菜地围起来,封闭该通道。
这堵围墙堵住的不仅仅是通行路,还把两家人的关系给彻底“堵”上了。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矛盾再一次升级,发展成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莫某和凌某迟迟未自动履行。经承办法官多次释理说法,莫某和凌某仍拒不履行。为保障李某的合法通行权,天等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对该堵路围墙进行拆除,在执行力量的震慑和执行法官的法律教育下,执行得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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