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贺莹莹通讯员杨军志)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价格的市场监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明码标价行为,市物价局价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8月12日对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德州民益药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部分药店进行了巡视抽查。
此次巡查采取检查与指导、提醒与告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各药店普遍存在标价签不规范、缺标漏标等问题。其中,颐寿28店的部分商品无标价签,所有标价签的价格栏均使用铅笔填写,“成长快乐”系列商品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颐寿56店和103店的大部分商品未使用标价签。颐寿86店、97店和111店的部分商品未使用标价签,部分商品货签不对位。德州民益药业有限公司运河分公司药店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了上述门店存在的不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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