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张磊)201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有序退出。12日,记者从德州市安监局获悉,截至9月6日,德州市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退出工作,比全省要求的时限提前四个月完成。
据了解,德州市共有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占全省总数量的三分之一,主要分布在德城、庆云、夏津等地。企业数量最多,退出工作压力较大。为了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任务要求,德州市政府在省政府对退出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的基础上,按照“早停多奖、晚停少奖”的原则,筹措300余万资金对退出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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