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莉 通讯员 袁志勇 王树超)11月15日,德州市出台《德州市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将建立民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方案》对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推进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7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方案》提出,德州市将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适时调整,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做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统一。将重点完善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社区建设、防灾减灾、优抚安置、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事关民政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此外,要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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