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东岩)11月15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目前,德州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经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未来德州市空气质量相对稳定,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11月15日18时起,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降为Ⅳ级。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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