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优化及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夏津交警大队将于2016年11月25日,启用新增设的电警抓拍设备并调整部分路段限速值,原有设备继续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
全县城区范围内(含外环路口)所有灯控路口,全部启用违法抓拍系统。
二、卡口及测速设备
全县范围内(含城区)所有卡口及测速设备(含天网设备)全部启用违法抓拍系统。
三、限速调整
254省道大李庄至武城界,由于此路段途经多处乡镇、村庄,平交路口较多,为确保沿线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该路段限速值由之前限速90公里/小时调整至小型汽车限速80公里/小时,中大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
届时将对闯红灯、逆行、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超速等所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具体点位可关注夏津交警公众号"xjjjdd"查询。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夏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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