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唐晓颖
“身为独生子女,父母百年后,他们名下的房产全是你的吗?”面对这一问题,很多后及后的独生子女都表示,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后房产理应属于自己,而事实并非如此。 月7日,记者就独生子女房产继承采访了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彬。
案例回放:独生女无法继承全部房产
住在杭州的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父亲年前过世,母亲于今年过世,父母名下有一套平方米的房子。今年3月,她拿着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被告知没有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不能办理。随后在公证处,小丽又被告知只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戚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房产才能由自己全部继承。
与案例有关的主要信息有: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过世后母亲、奶奶和小丽一同生活,未对房产进行处置。外婆外公早已去世,年奶奶去世。小丽父亲排行第三,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大伯早年去世,有3个儿子,二伯和小姑健在。
法律解析:唯一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
作为独生女,小丽为何不能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面对提问,梁彬介绍说,依据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唯一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具体到小丽的案例,因为她的父亲没有立遗嘱,所以要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过世后,房产的1/2归母亲,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属于父亲的房产,母亲名下拥有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的父辈转继承,每人分得1/房产。因她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要进行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再获1/房产。小丽母亲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外公外婆已去世),母亲的房产全部由小丽继承,她又获得了2/3房产,共获得1/6+1/+2/3=7/8房产。由此可见,父母过世后名下房产未必由独生子女全部继承。
律师支招:父母在世公证遗嘱可避风险
“小丽继承父母房产的案例之所以复杂,主要原因一是她的父亲生前没有遗嘱,二是她在父亲过世后未及时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导致了因奶奶过世发生了转继承。 ”梁彬告诉记者。
他表示,后、后独生子女居多,但父母的兄弟姐妹不少。随着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越来越长寿,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由此会有房产纠纷风险。独生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父母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年满岁后,可准备立遗嘱。“立了遗嘱后如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生前也可将房产赠与子女,并附加条件,如父母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梁彬如是说。
记者咨询了德州市多家公证机构了解到,目前办理房产公证遗嘱的程序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遗嘱涉及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公证机构办理即可,公证费用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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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五种形式
遗嘱属于要式行为,除要求立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还要求遗嘱的内容与形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是最强。
自书遗嘱。即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为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录音遗嘱。即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由于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口头遗嘱。即由遗嘱人口头表达,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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