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润勤通讯员徐晔报道
本报德州讯日前,德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设3个奖励等级,最高奖励50万元,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据了解,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办法对社会公众举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依法查处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分为3个等级: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至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至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至2%(含)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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