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秀秀)日前,德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招生、暑期办学等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规范辖区内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中职学校擅自改变办学层次、招生类型及进行虚假宣传招生;严禁在职教师向市内外民办学校推荐或变相推荐学生,通过招生谋取私利,收取好处费。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假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包括网上统一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纳入全市办学行为黑名单,作为各级文明校园评审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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