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冕)日前,市政府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减轻税费负担、破解融资难题、营造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政策落实能力等6方面,出台25条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减轻税费负担,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大力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简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程序。降低要素成本,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带动力强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对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降低物流成本,逐步取消除高速公路外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降低用能成本,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直接交易规模。破除发展制约,抓紧解决企业土地房屋产权问题。强化环境容量支撑,综合利用差别化用地、用能、价格、信贷、环境权益等措施,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加快创新驱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为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意见》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稳步扩大“三航”培植计划覆盖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政策支持。壮大市级“三航”计划融资平台实力,丰富政策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三航”企业融资平台,建立政府信用引导、市场机制主导、市县配合、多方联动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优质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制度,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续贷管理,加快推动无还本续贷增户扩面。
《意见》提出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推动民营资本和国有企业融合发展。构建“进解促”长效机制,及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一次办好”与“容缺审批”结合起来,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让严重失信企业无处遁身,为守信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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