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马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鑫支行借款800万元(借款合同号2016年德银和鑫字第8091820160331000085号),截至2018年12月27日,欠息878668.78元,本息合计8878668.78元。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鑫支行已于2018年12月27日与张伟(身份证号:372401197402072230)签订编号为:20181227001号《债权转让协议》,将2016年德银和鑫字第8091820160331000085号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伟。现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务人德州天马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黑马集团有限公司、刘建民。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鑫支行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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