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刘女士:我现在在天津市,想办理购房业务,需宁津县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请问能否由亲友帮我代办?需要什么材料?
记者调查:
宁津县民政局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由别人代办单身证明。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的通知,委托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须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委托事项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的委托书;当事人关于婚姻登记情况的声明书;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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