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津县认真做好社区(村)综治主任选配、培训、监督工作,并将其工资列入财政预算。近日,经过严格的初审、面试、审批三道程序,在全县856个自然村和67个城市社区全部设立综治主任,至此,宁津县社区(村)综治主任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都已落到实处,923名社区(村)综治主任全部带薪上岗,切实做到了“用好人、留住人、能干事、有长劲”,实现了社会治安和管理服务向基层全延伸。
严把入口,确保队伍素质。社区(村)综治主任集调解员、治安员、信访员、安全员和防处员五项职能于一身,在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民警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和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责、权、利紧密结合,通过定职责、定任务主动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县委对于社区(村)综治主任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汇报,研究方案,制定了《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建立社区(村)综治主任队伍并实行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社区(村)综治主任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会利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夏玉坤、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国瑞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信访局、维稳办、综治办、610办、公安局、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全县856个自然村,按每村一人的标准配置,设立综治主任,实行专人专职。综治主任注重从那些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年富力强、乐于奉献又能胜任本职工作任务的社区(村)“两委”成员中选拔任用(村支部书记不得兼任)。在城区,以居住区域为主,按照每2000-3000人配备1人的标准设置。全县共计选配923人。每一个综治主任,都要经过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考察,乡镇(街道)初审,县委政法委、综治委、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面试审批三道程序,并在乡镇、村居进行任前公示。 6月25日前,县综治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组对全县923名(村)社区综治主任全部进行了面试,对合格人员进行任命。
抓好培训,确保高效履行。为使社区(村)综治主任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综治主任负责的各项业务,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县里加强了对社区(村)综治主任的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培训分层开展,县综治办对各乡镇综治办主任进行培训,重点培训社区(村)综治主任的选拨、任用、管理、使用、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乡镇街道对社区(村)综治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在县综治委、政法委面试过程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初任社区(村)综治主任进行了培训,主要是如何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苗头信息、民生问题信息,如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如何协助派出所开展工作,强化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等业务知识,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落实报酬,确保经费到位。县委、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拨付89万元资金,作为综治主任队伍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今后将逐年增加资金拨付数额。他们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和星级津贴两部分,实行定岗、定责、定薪,实现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报酬的逐步增长,按照“能进能出、有奖有罚”的原则实行星级化管理。绩效工资与星级津贴均按照所管辖的社区(村)人口数计算。绩效工资,人口500人以下的,月薪为60元;人口500至1000人的,月薪为8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月薪为100元。星级津贴,最高六星级,初始任职为一星级,人口500人以下的,年薪为100元;人口500至1000人的,年薪为20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年薪为300元。每晋升一星,星级津贴增加50元。
强化监督,确保责任落实。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纪律、工作实绩和综合评议三部分,实行月考核、季汇总、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由各乡镇(街道)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具体考核综治主任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县综治办审核,考核得分与工资挂钩。综治主任的星级从任职之年起为一星,每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评定合格的晋升一星,有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延缓晋星或调整人员。综治主任工作实绩纳入乡镇(街道)对本社区(村)的综治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综治委每年根据工作考评结果确认一次晋星级别,并报县综治委备案。
(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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