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冬晓)近日,宁津县李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在宁津县大柳镇王国猛农资门市部购买了除草剂,使用之后在地里种植了菜花。可目前种植的菜花长势不佳,不能正常生长,李先生怀疑除草剂存在质量问题,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给予赔偿。
经宁津县农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李先生种植了5亩半的菜花,在经销商王国猛处购买了“玉轩花”牌除草剂,使用后造成菜花出现生长不正常、死亡枯萎的现象。在受灾情况得到部门核实后,李先生希望尽快获得经销商的赔偿。而农资经销商王国猛表示不愿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要求李先生共同承担。
据该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调查,李先生没有阅读该除草剂的使用说明和使用范围,存在操作不当的问题。同时,在购买除草剂时,经销商在得知李先生种植菜花的情况下,未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李先生购买的除草剂属于玉米专用除草剂,使用后不可种植十字花科植物。
经销商和李先生已采取了补救措施,耕地内已可以换种其他经济作物。经该县农业局协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经销商赔偿李先生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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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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