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雪)2月19日,宁津县清理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会议召开,各乡镇(区、办),县直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办公用房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执行,超出标准的必须清退并腾空封存。各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必须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标准审批后购买。公务接待应严格按两办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要按标准使用、按季度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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