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伟 于春芝 李振 徐建云
一走进宁津县工商局大厅,首先看到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14个字。“依法履职,让公平、正义成为主旋律,需牢固树立 5大意识——责任、服务、法律、团队、发展。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守峰认为,责任是“成应成之使命、履应履之天职、尽应尽之义务”,要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一准则;服务,体现着党的宗旨,也是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能;法律,是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生命线,既不能失之于宽,更不能失之于软;而团队意识,是面对日渐繁杂的社会事务所必须具备的协作精神,是促进现代化社会组织高效运转的强力保障;发展,需要每个人的付出以保障整个团队的行动效率。
宁津县工商局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消费维权前行的重要力量,通过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法治体系和消费维权制度建设,让消费者在工商执法中获得更多实惠。
转作风 能力在学习中提升
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主体、营销形式大量涌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新挑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工商局党组审慎研究,决定从学习入手,先提升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再谈规范执法。
“做事和做人一样,需要划红线、守底线、把好秤。 ”李守峰表示,这里的红线是指道德和法律这一做人红线不能逾越;底线,指政治、道德和法治的执法底线不能突破;秤,指遇事知人、以事鉴心的群众评断,个中斤两自有人心公道这杆秤。
去年以来,该局深入开展了“勇于担当、竞相作为,争当创先争优的排头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各业务科室结合岗位职责讲解主要法律法规,并分别邀请县纪检委、县检察院、县法院以及德城区工商局的有关领导到该局专题授课。去年以来,该局共组织集中学习19次、科所说案11次、案卷评查5次。
调思路 执法在创新中前行
去年10月,该局合同科工作人员执法时,行政相对人曹某家属情绪激动、口不择言,称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辱骂和人身攻击,曹某也拒不签字确认责任。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回放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的事件过程。曹某看后,顿时后悔不迭,并在执法人员劝说下,积极配合整改问题。
执法记录仪已成为工商局集“取证仪、监督眼、维权伞”于一体的执法利器,成为一线工作人员最爱用、最管用、最好用的装备之一。
“我从去年5月开始使用执法记录仪,像前面案例中提到的情况,并不少见。执法记录仪保留的固定证据,有效约束了执法者言行,是我们办案的好帮手。 ”消保科科长张维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以来,为了规范执法,该局为各执法科室和工商所共配发了18台执法记录仪,并依据相关法规程序制定了详尽的操作规范,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按规范应用,事后备案。不仅如此,在集中学习的“科所说案”环节,该局还安排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自行挑选日常执法中所录制的典型案件进行全程回放、讲解,最后由分管局长或法制科点评,找出办理案件中的不足和亮点,共同研讨、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该局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将违法行为划分为209项,违法程度和违法情节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种等级,拟定完成《宁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了案件处置的标准统一。 2015年,该局依法查处一般程序案件357件。
重落实 维权在责任中加速
2015年3月份,该局公平交易局抽检了22个成品油样品,11个不合格,合格率50%;6月份,抽检了80个成品油样品,仅有13个不合格,合格率83%……随着抽检工作的推进,市场成品油的质量也不断提高。“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公平交易局局长何磊告诉记者,“要为消费者维权,不如从根源入手,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 ”
基于此,该局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依法抽检部分农资、儿童用品、汽油、柴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商品,并依法处理抽检不合格商品。
为强化维权力度,该局还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多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2015年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180起,解答咨询600余人次,调查处理12345市长公开电话承办事项392件,发布消费警示16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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