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董金丽通讯员孙久生张洪涛)8月18日,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宁津县“小散乱污”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彻底清理取缔和整改提升全县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立即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534-5776033,110。对同一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郑东岩通讯员安小刚)8月16日,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长研讨班。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出席。郭晓东指出,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打造品牌,争创一流,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
宁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津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