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邹先生:我父亲生前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我母亲在本县财政局按月领取遗属补助,每月180元。前两天我听邻居说,他母亲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遗属补助,每月却是280元。请问同样是遗属补助为何相差100元?
记者调查:
记者咨询了齐河县财政局,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齐河县财政局是按照县人社局审批核定的县级遗属补助标准发放,每月180元。但是县人社局是按市级标准执行,每月280元。
工作人员还介绍,邹先生的父亲属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其家属领取的遗属补助由县财政局按县级标准发放,为180元。
□接线记者 唐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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