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15日讯 (记者翁利丹)男子结婚心切,通过婚介所认识一名女子,双方“交往”过程中,女子以各种理由先后骗取男子45000余元,随后消失不见。
1月7日,今年41岁、来自齐河县的男子段某报警称:2013年2月22日,他通过长清区一家婚姻介绍所,与一名叫“张宁宁”的女子处对象。双方交往过程中,“张宁宁”分别以给父亲买东西、给其父亲看病、过生日买项链和脚崴了的名义,多次向其要钱,总计45000余元,随后“张宁宁”消失不见,段某遂意识到被骗。新城派出所受理此案后,与刑警一中队密切配合,经过一番调查最终确认“张宁宁”的真实身份,并在长清城区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张宁宁”真实名字为王某英,长清人。王某英称自己已经离婚,自2012年以来虚构姓名、住址,在各个婚介所登记介绍对象,通过编造自己父亲生病住院等理由连续诈骗多人,共计6万余元。目前,王某英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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