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普法“国字号”荣誉称号,为首次获得此项殊荣,是德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县委出台了《实施意见》,纲领性指导全县普法◆实现“法律进乡村”长效化、“法律进机关(单位)”制度化◆所有乡镇(街道)驻地因地制宜修建了法德文化小广场
本报讯(记者 宋宜广 通讯员 蔡严严)8月 17日,从县司法局获悉,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齐河县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荣誉称号,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次获得最高级别奖项,也是德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获得这个‘国字号\’殊荣,说明‘法治齐河\’建设取得中央、国家相关部门瞩目的阶段性成效,这是全县‘法治齐河\’‘和谐齐河\’社会稳定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 ”县司法局局长赵万宝高兴地说。
近年来,齐河县在“法治齐河”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把“六五”普法各项任务与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构建起“大普法”工作格局,铸牢了法治基石。齐河县统筹县直各部门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县壮大专职普法队伍,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企业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设置了普法联络员。县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为共性目标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今年 6月,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普法依法治理成为“法治齐河”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人群分类普法,大力提升全民法律素质。齐河县所有乡镇(街道)驻地因地制宜修建了法德文化小广场,推行“法律进乡村”长效化,实施了“一社区一处法律书屋”、“一村一条普法宣传街”工程。同时,还推行“法律进机关(单位)”制度化,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三大工程”,党员领导干部遵法守纪、廉洁从政成为新常态。 400多名政法干警组成的 30个普法讲师团充分利用“县委巡回党校”这一阵地,面向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举办法律知识培训 20余期,参训人数 5000余人次,合格率 100%。
另一个关键点,是坚持节点串联普法,频繁掀起学法高潮。齐河县 80余个具有司法执法职能的部门,每年“12 .4”国家宪法日、“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 .15”全国助残日、“6 .26”国际禁毒日期间,抽调普法骨干力量组成近百支队伍,重点宣传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在《齐河报》开设近 200期“普法之窗”专题栏目,宣传效果良好,深受好评。
目前,齐河县通过甄选“法治机关”、“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零犯罪示范校”、“依法治企示范企业”等典型,确定 26个行政单位、7个镇街、110个村(社区)、23所学校、17家企业分别作为民主法治创建示范点。有 7个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 8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局面,推动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有力地维护了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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