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刘吉华 刘敏)近日,庆云县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案犯王某情况特殊,该院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帮助王某重新走上了正确的人生轨道。
王某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5岁时跟随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初中二年级辍学。辍学后王某无所事事,迷恋于网络,2013年10月,伙同他人趁某网吧停业之机,多次盗窃该网吧的组装主机和电脑显示屏。最终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因王某母亲去世,继父卧病在床,结案后,庆云县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王某偿还受害人的部分财产损失。鉴于王某的家庭情况,无力为其联系学校,也无力支付上学的费用,庆云法院多方奔走,联系相关部门,捐出救助基金5000元,作为王某的学习及生活所用。同时,该院给王某联系了一所学校,通过沟通协调,该学校也免除了王某的学费。今年9月初,王某已正式入学。从入学至今,法院与学校始终保持着联系,王某也经常打电话到法院,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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