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花:
你于2000年 3月8日生育的女儿王新雨一直由山东省庆云县尚堂镇枣王村325号的王荣振抚养并共同生活至今,且王荣振与王新雨以父女相称。你的女儿王新雨现需办理落户登记手续,王新雨的抚养人王荣振已向山东省庆云县公证处申请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望你及时与山东省庆云县公证处联系。
联系地址:山东省庆云县公证处(庆云县司法局三楼)
联系人:高丽红
办公电话:0534-6109165
13869274857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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