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王健)近日,记者从庆云县法院获悉,为防范违规过问案件的行为,确保公正司法,该法院施行过问案件记录登记制度,并出台相关细则规范内部人员记录、报告、追责等一系列程序。这意味着,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只要存在不当过问案件行为,都会被办案法官记录在案。
细则规定,不管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还是法院内部人员,只要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案件办理环节中向办案人员“说情”“打招呼”,一律会被记录登记在册。登记的内容包括过问案件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案件信息、过问的具体事项等。并特别规定法院内部人员若存在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处,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法院外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如实记录,并定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若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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