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beiyu2009:我是夏津县参合农民,现在德城区工作,今年 7月份生孩子,想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或者德城区妇幼保健院生,请问是否在夏津县新农合报销范围内?
市卫生局回复:德州市妇幼保健院是德州市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德城区妇幼保健院为德城区所属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意见》 (德政办发 〔2010〕 5号)文件要求,如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出院之时可实现即时结报,当场兑付报销费用,无需到夏津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补偿手续;如在德城区妇幼保健院住院,住院前需取得参合县内首诊医疗机构同意,报经夏津县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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