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后第一年,自1月1日起全市实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医保新政在惠民方面亮点纷呈。
完善学生门诊报销待遇
《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校学生(包括托幼机构儿童)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该项规定完善了学生的门诊报销政策,将农村学生与城镇学生的门诊待遇进行了统一,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
扩大药品目录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农村居民可供选择的药品目录由原新农合时的1100种扩大到2400种。
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较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4万元,提高了1万元至15万元。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0%,较原新农合二、三级医疗机构70%、55%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
提高普通门诊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政策,取消了起付线,门诊观察的封顶线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元,较原城镇居民门诊政策,封顶线提高了400元。
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女性参保居民的生育住院费用,自然分娩的补助800元,较原新农合政策规定的 500元提高了300元。
增加特病门诊病种
居民医保将特病门诊病种增加到20种,较原新农合增加了3种,较原城镇居民医保增加了14种。(韩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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