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由保险公司向一名实习期间意外身亡的职校生父母赔偿9.8万元,令两位年迈又痛失独子的老人获得生活下去的勇气。
今年7月12日,陇西县法院受理了马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马某20岁的儿子小马是某职业学校的学生,2012年2月25日被学校安排到兰州某公司实习。实习前,学校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2012年3月19日晚,小马在外就餐返回宿舍途中意外掉入黄河不幸身亡。4个月后,为儿子求学已经负债累累的马某夫妇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支撑起虚弱的身体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接到的是拒赔的答复。无奈之下,便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据保险合同赔偿保费30万元。
马某认为儿子发生意外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相应的保险金。而保险公司则辩称,小马意外身亡系其擅自外出,并非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时间内,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内。双方各执一词,在庭审调解时未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翻阅相关法律文件及案卷材料后,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连线保险公司代理人再次提出调解处理的意见,并得到对方愿支付9.8万元保险费的回复。看到调解的希望后,承办法官又及时联系马某。马某思虑片刻后随即同意了调解方案。2012年9月27日,原、被告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马某保险赔偿金9.8万元。10月20日,马某领取赔偿款时数度哽咽。这些保险赔偿费虽不能抚平他们痛失爱子的心,但至少在剩下的岁月里,不至于再背负供儿子读书所借债务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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