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讯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福星法庭审结一起叔侄赡养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系叔侄关系,被告张某系杨某某妻子,均系陇西县福星镇人。2000年,杨某与杨某某、张某口头达成遗赠扶养协议:“杨某将房屋及宅基赠与杨某某及张某,由其二人负责杨某的养老送终。”之后,杨某某全家搬入杨某家,与杨某一起生活,陆续对原有房屋进行翻修并新建了部分房屋。2015年10月,杨某以二被告在其生病后不照顾为由,要求二被告搬出现在居住的场所。审理中查明,二被告自2000年开始一直与原告杨某一起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现在均同意继续赡养原告,且二被告已对原有房屋进行翻修并新修建了房屋,现该宅院内所有财产均系双方当事人共有财产。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且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吴宏伟
新闻推荐
(上接第一版)会议听取了兰州晨报报道《引洮工程最后一公里施工受阻陇西百户农民吃水难》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引洮供水工程是定西人民的圆梦工程,媒体反映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我们基...
陇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陇西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