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陇西讯(记者 赵全福 通讯员 丁陆军)陇西县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着眼于“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要求,坚守“三条底线”原则,大胆探索、规范操作,形成了一系列改革创新的制度保障,建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市场,结合推进新型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先后组织入市交易土地34宗、235.83亩,入市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可望为全国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陇西县是全国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一个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县。该县对首阳镇永宁路临街集体商业用地进行试点,共134宗,面积80.97亩,土地所有权属首阳镇南门村集体和樵家河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权属合法,四址清楚,根据首阳镇城镇规划,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目前,已对条件成熟的24宗、26.37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总成交价款856.58万元。其中永宁路临街集体商业用地21宗、17.91亩,成交价款464.87万元,成功地完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新闻推荐
本报陇西讯近日,全省乡村少年宫项目骨干人员培训班在陇西举行。此次培训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与业务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培训期间,省财政厅、教育厅、省文明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讲解了如何管理使...
陇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陇西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