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苟文杰 首席记者邢剑扬)记者从岷县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岷县农民何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一审近日审结,被告人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岷县马坞乡地处山林地带,灌木林覆盖全境,马沿林场即设在马坞乡沙金林区,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如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蓝马鸡、红腹锦鸡、绿尾红雉等。在经济利益的促使下,一些人铤而走险,对林区内的野生动物进行非法猎杀。当地一些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他人非法猎杀来的珍贵野生动物收购后进行加工出售。据悉,何某先后在岷县马坞乡从他人处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死体七只、雀鹰一只,后在家中加工制作成带有木质底座的标本。2011年11月6日,岷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在何某家查获了以上物品。
2012年1月30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以何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向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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