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农民工讨薪被打死,在近一年的反复调查中,证人面对良心的煎熬和法律的权威,终于说出了真相——“讨薪者被包工头的手下及另一讨薪者共同致死”。近日,被告人孙林、后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将定期宣判。
2010年7月31日,兰州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案称:七里河区阿干镇“十三佳园”工地发生打斗事件,一男子受伤。据了解,伤者姓后,是岷县来兰的务工人员,31日中午12时许,后某等十余工友前往“十三佳园”的工地找该包工头刘强讨要工资,双方因工资的结算时间产生分歧大打出手。情急之下,刘强之子叫来孙林等人参战,后某被闷棍击中头部。
警方找寻目击证人时,一姓庞的工人自称看见后某挨打的全部经过,“混战中一起来讨薪的岷县人后桂用木棒击打了后某头部。”此说法在工地其他人员的口中得到证实。2011年3月,后某终因救治无效死亡,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后得出结论:后某系被他人用钝器物体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并发病水肿、继发脑积水及小脑扁桃体疝而死亡,并系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打击所致。此份鉴定证明死者生前遭到了两次头部重击,一次是后桂,那么另一次是谁打的?
随后,办案单位立即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当再次找到庞某时,庞某表示:“我隐瞒了孙林击打后某的事实,因为我是工地的水暖工,我怕说了实话老板不给我工钱。”其他证人也表示出自己同样的顾虑。经民警反复开导,庞某说出了事件的真相:孙林等人被叫来后,双方随即持工地上建筑用的四棱木棒、钢管和砖块互相追逐打斗,后某在追打孙林时,被孙林持木棒击中头部,后桂冲过来击打孙林时,孙林低头躲开,后桂的木棒重重地落在了后某的头上。2011年5月,孙林、后桂先后被七里河分局刑事拘留。
当日庭审中,孙林和后桂并肩站着受审,两人坚称当时现场十分混乱,因此记不清棒子打在了谁的头上。公诉机关认为,孙林和后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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